6月8日下午,深圳市向西小学五(1)班教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正在进行。“未满12岁就骑车上路,会发生什么?”罗湖区人民法院王胜文法官的一连串发问,瞬间抓住了同学们的注意力。
讲座以《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开场。一起起因违规骑行、闯红灯、逆行引发的真实事故,让原本活跃的教室逐渐安静下来。
随后,王法官划出第一条“红线”——法定年龄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骑自行车上路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这不是随便定的数字。”他解释,年龄背后对应的是认知、判断和身体控制能力,“未满法定年龄就骑车上路,不仅违法,更是在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围绕“路权”和“车辆安全”两个核心,王法官提醒同学们:必须走非机动车道,警惕“鬼探头”、横穿马路、大车盲区等“致命操作”。针对“载人”疑问,他明确解答: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通常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乘双方均须佩戴头盔。
整场讲座持续约一小时,互动踊跃。“我今年11岁,以前偶尔偷偷骑过家里的电动车,以后绝对不会了。”一位同学分享道。课后,不少学生表示,规则不是束缚,而是“保护自己的铠甲”。
向西小学将继续联合法院、交警等部门,持续开展法治与安全教育,让规则意识为孩子们的成长护航,共同筑就“幸福向西”的美好明天。
(撰稿:杨曼菱;初审:李锶铭;复审:罗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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