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考职员公告》安排,现定于2010年3月1日9:00开始在文锦中学进行资格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本人须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依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的考生必须在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名次在拟聘用名额1:1比例之外的所有考生在资格初审当天应留在罗湖区内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随时准备递补,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职位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二、资格初审须提供材料:
1、报名表(收原件);
2、准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
7、
8、
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调查表验原件,收复印件,书面保证收原件)。
请考生按以上顺序将需要上交的材料及查验的原件分别排放整齐,以便查验。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检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罗湖区教育局 罗湖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