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文件《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深教〔2009〕2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及其附件查阅地址:http://www.szeb.edu.cn/news/content.asp?id=10349 ),对我市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户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按《通知》要求网上填报信息和打印申请表,请在规定日期之内完成申请表的打印,以免届时网站关闭而不能打印申请表。
2、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准备所要提交的认定材料。包括申请人到《通知》中指定的医院体检取得体检报告等,做到材料齐全。
3、受理材料时间: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不一致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待受理材料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二○○九年八月十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