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与分工
区教育局(督导室)机关内设6个科室:党委(行政)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德育工作科、成教与社会办学科、勤工俭学基建科,设立罗湖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为区教育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
(一)党委(行政)办公室
负责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会、妇女、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外事、督办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人事科
按照校长管理权限,对所属学校领导干部进行任免或聘任、考核的具体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以及负责对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调配、工资福利、考核晋升、档案管理,以及中初级职称的评定、聘任工作。
(三)教育科
综合管理区属中等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组织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学校及教育机构工作。
(四)德育工作科
指导区属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团队工作;指导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建设工作,组织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的评选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德育的基础建设和科研、教研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五)成教与社会力量办学科
负责成人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监督工作;指导各类成人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成人培训工作、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
(六)勤工俭学基建科
拟定全区勤工俭学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及管理勤工俭学活动;参与全区各类学校发展布局的规划和学校新建计划的制定以及学校基建进度、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学校扩建、校舍维修、教学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编制区教育事业发展及年度计划;管理区级教育经费;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负责指导、检查教育收费管理;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配置及招标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七)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负责罗湖辖区内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核准工作。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