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教科院:
为了促进罗湖与百色教育合作交流,加强罗湖区对西林县教育扶贫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协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函〔2017〕284号)、《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深圳对口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对口字〔2016〕190号)、《罗湖对口广西百色隆林、西林扶贫协作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等相关文件精神,应百色市西林县要求,拟选派一批优秀教师赴百色市西林县支教,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
二、 选派职位及人数
(一)罗湖区在西林县援建的罗湖小学校长1名。
(二)西林中学(初中)校长1名。
(三)西林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四)高中教师4名。其中:高中数学老师2名,高中英语老师1名,高中化学老师1名。
小学、初中学科教师若干名。
三、 资格条件
(一)支教人员须为我区在编教师。其中挂职校长、教育局副局长须为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2016年1月以来退休的校级领导。
(二)政治素质高,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师德师风良好,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业务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作风扎实,有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四、政策待遇
(一)支教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职务及各类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二)支教前评审获得高一级职称但未聘用的,支教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单位有岗位空缺且需要聘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支教人员的年度考核,在支教当年或两年,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被评为“优秀”等次一次。
(四)支教教师支教满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折算72个继续教育学时,凭支教证明到市教科院办理学时认定手续。
(五)由派出学校为支教人员购买支教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连续支教一年(或两个学期)以上的,由派出学校安
排一次常规体检(参照本人年度体检标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学校根据两地县区结对关系和拟选派教师岗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包括编制在本单位的借调、扶贫、支教等人员),把德才兼备,教育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选派到广西百色支教。
2.同时请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广大党员教师和入党积极分子踊跃报名,争当支教模范排头兵。
3.请有支教意向的老师,填报《深圳市罗湖区2019年赴西林县支教教师申报表》(详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9年4月9日18:00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文档通过公文平台发送。
特此通知。
罗湖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201932914594-22636/深圳市罗湖区2019年赴西林县支教教师申报表.doc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