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市财政委联合印发的《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5个配套文件(深教〔2017〕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实,现将我区民办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民办教师申报长期从教津贴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
如对所列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罗湖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罗湖区教育局教育二科,联系人:张志坚,电话:25012695。
联系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管理中心大厦20楼或螺岭小学二部一楼(凤凰街41-1)。
邮政编码:518003
附件:201868161244-14083/2018年春季学期深圳市罗湖区民办学校教师申请从教津贴审核通过名单.xlsx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